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加大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失信行为的打击,严重失信的企业或许将无法申请发行企业债券。2018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十八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指出,联合惩戒对象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实施者。该主体实施者为法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和实际控制人;该主体实施者为非法人组织的,联合惩戒对象为非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该主体实施者为自然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本人。根据《备忘录》,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6类: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2017年第75号)所称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文件行为。
针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行为;取消进入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专利快速授权确权、快速维权通道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取消申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资格;在进行专利申请时,不予享受专利费用减缴、优先审查等优惠措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则包括: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对政府性资金申请从严审核,或降低支持力度;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33条。
其中,针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的主题实施者,国家发改委可依法对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不予受理。日前,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年度报告称,中国2017年在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类别的知识产权申请量位列世界第一。
中国的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申请数量分别为138.16万余件、573.98万件和62.87万件。报告指出,在推动全球知识产权申请量增长方面,中国在持续发挥主要驱动作用,这得益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进步。早在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将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确立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确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体系、证据规则、损害赔偿等八个方面的目标。2018年2月,中国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中国首个针对特定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纲领性文件。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7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3480件,结案202970件,分别比上年增加46%和43%。中国法院已经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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